(一)補貼對象:
1.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 5 年內);
2.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 5 年內);
3.軍轉干部、復員轉業退役軍人;
4.登記失業人員;
5.就業困難人員。
(二)補貼標準: 以上人員成功創業(在本市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法定注冊登記手續,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正常經營 6 個月以上的,可獲得一次性創業資助 5000 元。
(三)需提供給我方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文件。其中,屬失業登記人員、就業困難人員的 應提供就業創業證(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其他身份認定證明復印件,屬在校生或 畢業證的應提供學生證或畢業證復印件,屬軍轉干部、復員轉業退役軍人的應提 供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下同)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申請人銀行賬戶
4.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社會保險登記證復印
(一)補貼對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初創企業:
1. 為招用人員連續繳納 3 個月以上社會保險;
2. 與招用人員簽訂 1 年以上勞動合同。
(二)補貼標準:
按初創企業招用人數給予創業帶動就業補貼,招用 3 人(含 3 人)以下的按每人 2000 元給予補貼;招用 3 人以上的每增加 1 人給予 3000 元補貼,每戶企業補貼總額最高不超過 3 萬元。
(三)需提供給我方資料:
1.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招用人員花名冊及勞動合同復印件
4.企業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5.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6.社會保險征繳機構出具的最近三個月用人單位為相關人員繳納有關社會保險費的明細賬單
(一)補貼對象:
1.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 5 年內);
2.出國(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 5 年內);
3.軍轉干部、復員轉業退役軍人;
4.登記失業人員;
5.就業困難人員。
(二)補貼標準: 在本市租用經營場地創辦初創企業并擔任法定代表人或股東的,可申請租金補貼??色@得每年 6000 元,累計不超過 3 年。
(三)需提供給我方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文件。
2.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企業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4.場地租用合同(租用地址與注冊地址一致)
5.繳納租金的憑證復印件(發票、收據或銀行流水)
6.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及社會保險登記證